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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院举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辅导报告会

【来源:党政办  作者:戴朝护 编辑:徐新木 2017年09月17日 点击:[]】

 

讲座现场

我院举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辅导报告会

本网讯:为认真学习、准确理解、严格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》,切实增强广大教职工的法律意识,让教职员工自觉学法、知法、懂法、守法、用法,2017年9月15日下午,我院在图书馆学术报告厅举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辅导报告会,专题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》,会议邀请了学校文法学院副教授李锴老师为我院教职工作了题为“以人为本的民法总则”的辅导报告,会议由学院党委副书记陶知翔主持,副校长伍自强、学院领导及全院教职工参加了会议。

李锴老师结合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,用通俗易懂的语言、具体生动的案例,从民法的基本原则体现了以人为本、民事主体制度体现了以人为本、民事权利制度体现以人为本、法律行为制度体现以人为本、民事责任制度体现以人为本、时效制度体现以人为本等六个方面解读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》。

李锴老师说,民法总则以人为本,以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宗旨,充分保障人的自由与尊严,对社会弱势群体给予更多特殊关爱,以人文关怀为最高价值,弘扬了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观。

全体教职工纷纷表示,通过学习,对《民法总则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,有助于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和依法从教、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。

据悉,民法总则即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》是民法典的总则编,规定了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,在民法典中起统领性作用。共分基本规定、自然人、法人、非法人组织、民事权利、民事法律行为、代理、民事责任、诉讼时效、期间计算和附则11章、206条。

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2017年3月15日表决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》,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6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,新华社3月18日受权全文播发这部法律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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